本報訊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設立在長樂區古槐鎮青山村的青山龍眼農業生態司法保護基地揭牌。據悉,這是福建省首個龍眼農業生態司法保護基地。
青山龍眼是福州首個獲得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的農產品。今後,長樂區法院將開闢涉青山龍眼生態案件綠色通道,探索勞務代償、異地補植、綠色緩刑等多元方式保護青山龍眼園區生態;定期開展巡迴審判、法治宣講,引導生態司法保護理念深入人心;就地指導化解涉農糾紛,引導規範生態資源開發、村民建房等行爲,推動青山村龍眼農業、生態旅遊等新業態發展。同時,依託該基地,長樂區法院將與區農業農村局、古槐鎮政府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聯動機制,共同推進青山村農耕文化傳承、農村生態保護、農業功能發展及美麗鄉村建設。 (陳嚇梅 林�F煜)